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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关于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的办法

[日期:2014-10-17 ]

为了进一步明确体育学院各类岗位考勤时间、加强考勤工作,根据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行政岗位

无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。即学院领导、学院办公室、学工办、团总支、教学科、研究生办公室、场馆科、资料室。

考勤要求:严格按照学校规定(附表)执行。

二、兼职管理岗位

有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。即学院领导、学院办公室、学工办、团总支、教学科、研究生办公室。

考勤要求:除上课时间外,其他时间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考勤。

三、其它管理岗位

有管理任务的教学、教辅人员。即系(部)主任、副主任,实验室主任、场馆科、科研所。

考勤要求:除上课时间外,每周要有四个半天的考勤记录。

、教学岗位

无管理任务的教学人员、实验系列人员、教研室主任。

考勤要求:不作具体要求。

附:党政管理、教辅岗位考勤签到时间表

考勤时段

签到时间

签退时间

正常签到

迟到

视为旷工

上午

8:20前

8:21—8:40

8:41以后

11:40以后

下午

14:40前

14:41—14:50

14:51以后

17:30以后

体育学院

2014年9月22日